发布日期:2014-09-26
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2013-G-32地块总部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苏州熙春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54000万元在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太湖度假区孙武路以南、香山北路以西、天镜北路(规划道路)以东、后塘路(规划道路)以北地块,新建2013-G-32地块总部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办公楼及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325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390.81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771922208
联系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619
E-mail: ttkang@njuie.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