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和住宅餐饮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9-01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批发零售、商务金融和住宅餐饮用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龙翔路东侧、东太湖路北侧

用地面积:101712.5平方米

投资总额及内容:项目总投资68亿元,总建筑面积488671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2-6656877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611

电子信箱: 267270479@qq.com

传真:0512-683616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重点做好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分析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希望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打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