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17
1、项目概况
苏州市邓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扩建工业用房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太湖路5007号,总投资额为501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0806.3m 2 ,绿化面积5838.32m 2 ,绿化率为28%,总建筑面积13777.03 m 2 。本次扩建项目拟建3层工业厂房(厂房二)1栋、2层工业厂房(厂房三)1栋,其中:厂房二建筑面积为4827.47m 2 ,厂房三建筑面积为8949.56m 2 。本扩建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一个,共设置停车位59个。厂房主要定位为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机械制造、金属深加工、轻工及新材料、科技型项目,不得引入重污染及排放含氮、磷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苏州市邓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扩建工业用房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二项第一款“租赁服务”;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修正)(根据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扩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八项第五款“租赁服务”;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文件,本扩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五项第十一款“融资租赁、设备租赁、经营租赁、维修租赁等现代租赁业”,故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扩建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太湖路5007号,距离西侧太湖浦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2.6km,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内,符合该规划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会议于 2012年1月12日通过,2012年2月1日起实行),本扩建项目选址位于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本扩建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于排含磷、氮污染物的工业废水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总体规划》(2009-2030)本扩建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扩建项目建设的为工业厂房,符合详规规划要求;同时,本地块已取得土地证,证号为吴国用(2013)第061104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与当地的规划相符。
废水:由于目前具体入驻的单位情况无法确定,废水的产生情况无法预计,建议引进污染相对较小的的项目,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气:由于目前具体入驻的单位情况无法确定,废气的产生情况无法预计,建议引进污染相对较小的的项目,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噪声:建设方应尽量选择产生噪声源强较小的单位入驻,同时合理布局厂房内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使厂界周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a类标准,不影响周围的声环境功能。
固废:由于目前具体入驻的单位情况无法确定,固废的产生情况无法预计,建议引进污染相对较小的的项目,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项目地区的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相符性
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水体京杭运河瓜泾口北断面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良好,监测指标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扩建项目在落实本环评表所提出的各项建议要求,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执行项目主体和污染控制设施 “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成后,加强环境管理,保证落实各类污染治理措施,则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不会使周围区域的环境功能有明显下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各位公众若您对本扩建项目的建设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您与苏州市邓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或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建设单位:苏州市邓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金泉
联系电话:0512-66531657
评价单位: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廷辉
联系电话:0512-66351732
传真:0512-65132307
电子邮箱:719649450@qq.com
公众可在本扩建项目公示10日内,可按照上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扩建项目的环评文件,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