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21
苏州世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商品住宅及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房项目位于石湖景区4号南地块,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各单位、企事业和市民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石湖景区4号南地块,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占总投资的0.19%;项目用地1741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597.8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办公和部分物业用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厨房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桶臭气,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户、物业人员、办公人员和商铺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污水造成冲击,尾水达标排入京杭运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水泵、风机、变电室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以及商铺营业的社会活动噪声等,拟采用将水泵、风机等产噪设备放置于集中地下室设备机房内,并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吴中区内平衡,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因此,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适宜的,建设是可行。
(4)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世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商品住宅及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房项目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13962116076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电子信箱: jjs0121@126.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希望和要求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面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简本,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