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中区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商品住宅项目位于吴中区 甪直镇晓市路东侧、西美花园北侧,占地面积为4699.6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项目总占地面积4699.6m 2 ,总建筑面积6865.67m 2 ,计容面积 5638.37m 2 ;不计容面积1227.3m 2 。总住宅户数50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1F住宅楼两栋、配套配电房、门卫室、物业用房、经营性服务用房。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属于第三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及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出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属于允许类。
项目容积率1.2,满足《限制供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指出的“容积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0(含1.0)”的要求,且不属于上述目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住宅用房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同时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之列,并符合《苏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苏府[2008]129号)中的相关要求。
3、选址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吴中区 甪直镇晓市路东侧、西美花园北侧。本项目距离太湖26.6km,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其选址属于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不属于排含磷、氮污染物的工业废水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意见书,本项目土地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主要建设居民住宅,符合用地性质要求,说明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4、污染防治措施和达标排放分析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烟废气。居民日常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预留烟道经屋顶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甪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吴淞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厂的接管标准。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废水能够进行有效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等措施,使得项目区域及边界噪声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区域均设置垃圾箱,各楼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箱内,每天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措施可行、可靠。
5、项目地区的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相符性
水环境现状:项目纳污河道吴淞江执行地表水Ⅳ类水水质标准,该区域水系的水质现状良好,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大气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现状:项目周围的声环境现状良好,各监测点无一超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并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本身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得到了大部分公众支持和理解;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各位公众若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您与苏州市吴中区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或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俊峰
联系电话:13812691009
评价单位: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2-66351732
传真:0512-66351732
电子邮箱:531961863@qq.com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10日内,可按照上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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