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木渎惠润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批发零售(市场)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4-04-15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市木渎惠润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批发零售(市场)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吴中区木渎镇宝带西路南侧、七子村农贸市场西侧,规划用地性质为C26市场用地。项目建设内容为1-9#销售大楼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59307.2 m 2 ,总建筑面积107926 m 2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8564 m 2 ,不计容建筑面积19362 m 2 ,项目绿化面积为11904 m 2 。项目建成后主要用途为销售建材、商铺租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胥江,可保证处理后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纳污河道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其水质功能现状。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车库汽车尾气产生量少,间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贡献值较小,不会影响环境功能现状。

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不会降低周边声环境功能现状。经分析,本项目各噪声源设置符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处置,不会影响环境功能现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①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地面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营地食堂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方按《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施工期扬尘的污染防治及管理。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食堂内设置隔油池,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区域统一处理。③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各类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理堆放、分类回收和贮存工地废料,并及时送城市垃圾填埋场。④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尽量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选用合适的打桩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提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厂的日常运行造成冲击负荷,可保证接管可行。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产生量少,间歇排放,历时短,经车库通风系统统一排至室外。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项目汽车出入噪声、地下室各动力设备噪声和风机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噪声将加强管理,动力设备噪声将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风机等设备噪声将采取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各噪声源在采取了相关措施及本报告建议的措施后,对周围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对其施工期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木渎惠润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13913544894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联 系 人:钱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607

E-mail:sjs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