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22
吴中区环保局拟作出的关于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水榭六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10月22日我局拟对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水榭六期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七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12-65252942
传 真: 0512-65252942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 198 号
邮 编: 215100
一、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水榭六期建设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南路西侧、石湖西路南侧 |
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验收11栋住宅,其中11层住宅4栋(84#、87#、89#、90#),16层住宅7东(85#、86#、88#、91#、92#、93#、94#),六期用地面积56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550.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87160.14平方米。 |
区域内做到雨污分流,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厂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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