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8-15
关于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一期40#、41#楼工程)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4 年 8 月 15 日- 2014 年 8 月 21日( 7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12-65252942
传 真: 0512-65252942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 198 号
邮 编: 215100
附:
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一期40#、41#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吴中区木渎镇230省道东侧、姑苏路南侧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87519亿元(含土地),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2%
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7844.94m 2 ,计容建筑面积361330 m 2 ,其中住宅349304.51 m 2 ,商业配套11824.93 m 2 ,总住宅户数为3461户;本次验收项目范围为一期40#、41#楼工程,主要为公共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889.8 m 2 。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多项防止防尘的措施,保证现场空气不受到灰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运输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之后回用于工程建设;生活污水经有效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
2)废水实施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按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37-2008)2类标准.
4)地下车库排气口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5)生活垃圾送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3、验收调查结果
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