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2-26
AW (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万台汽车
自动变速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对AW(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万台汽车自动变速箱项目(第一阶段年产12万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材料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工作。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12-65252942、65637831
三、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四、联系人:陈科长、朱科长
五、信息反馈邮箱: wuzhonghuanbao@126.com
AW(苏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万台汽车
自动变速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
年产24万台汽车自动变速器项目 |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
年产24万台汽车自动变速器项目 |
建设地点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旺山路585号 |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爱信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新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苏环建[2011]35号 2011年2月10日 苏环便管[2014]140号 2014年11月 |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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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设计单位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理单位 |
苏州金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
苏州市环保局 |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6181.3 |
环保投资(万元) |
2886.9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1年11月1日 |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苏州市环保局 苏环试[2013]124号 2013年9月6日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
2013年9月9日 |
二、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序号 |
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1 |
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排放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区标准。污水接管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及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2 |
本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规划建设给排水管网,排放废水达到接管保准后一并接入吴中区城南污水厂集中处理。 |
与环评一致。本项目生产废液作为危险废弃物委托危废公司处理,生活污水和冷却弃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到吴中区城南污水厂集中处理。 |
3 |
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工件热处理须燃用天然气。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中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
热处理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烟(粉)尘执行《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
4 |
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东、南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边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工厂周边无噪音敏感点。东、南界噪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边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
5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弃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弃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废弃物进行明确的分类,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法并彻底实施。 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进行处理。 废弃物储存场所有防渗、防漏等对策与措施。 |
6 |
加强环境环境风险管理,建设不小于5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加强化学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建设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制定化学品管理规定加强监控与管理。 |
7 |
规范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安装污水流量计和在线监测仪。 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空和采样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以及监测计划。 |
排放口符合标准要求, 设置在线监测仪, 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
8 |
本项目生产加工车间界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 |
设置50m安全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
三、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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