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17
关于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一期工程第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第三阶段)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4 年 9月 17日- 2014 年 9 月 23日( 7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12-65252942、65637831
传 真: 0512-65252942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街 198 号
邮 编: 215100
附:
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一期工程第三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14号”地块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苏州青云置业有限公司
4)项目地址:吴中区木渎镇230省道东侧、姑苏路南侧
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87519亿元(含土地),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2%
6)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7844.94m 2 ,计容建筑面积361330 m 2 ,其中住宅349304.51 m 2 ,商业配套11824.93 m 2 ,总住宅户数为3461户;本次验收项目范围为一期工程第三阶段,主要包括6#、7#、8#、11#、12#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89708.88 m 2 。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有关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有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3、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后最终排入木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住宅楼厨房油烟预留了高空排放烟道,油烟机由居民入住后安装;地下车库设有机械排风系统,设置3个排气口在绿化带内,高出地面2.5m,指向均避开住宅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住宅均使用双层隔音玻璃窗,临姑苏西路一侧采用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地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内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公司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