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0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综合计划科 办理地点:吴中区苏街198号
服务电话:65637831 监督投诉电话:65252942
备注:1、公示及受理听证申请时间和需要听证、征求意见的项目举行听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计在承诺时限内。
2、验收项目受理公示为2个工作日,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示约为5个工作日。
验收所需材料名称::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登记卡) (一式五份)必需
2、工业类项目提供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报告;生态类项目(房地产等)提供验收调查报告(表)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意见 必需
5、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书面申请 必需
6、厂区雨污水管网设计图 必需
7、污水处理厂处理协议或水利局接管证明 必需
8、危险废弃物处置(处理)协议及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