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09
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环规字〔2017〕 1 号
各市、 区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人员的从业行为, 营造环境影响评价市场的诚信自律环境, 完善环评机构服务市场, 推动涉审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并已经局长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