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环保局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

发布日期:2015-09-29

    近日,吴中区环保局专门出台重新修订的《苏州市吴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对环评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中介服务效率,有效地促进项目环评审批提速,为我区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考核办法在多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首先在考核方面:一是细化编制质量的问题,相应设置扣分点,特别是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或因修改质量问题被多次退回的加扣了分数,多次修改未完成的加扣分数;二是明确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报告表不能超过1个月、报告书不能超过2个月,超期扣分;三是新增由环评项目业主根据环评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打分,直接反映业主的客观评价。

    其次在奖惩方面:一是对日常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环评机构,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予以限期整改;对年终考核末两位的环评机构,纳入“黑名单”,暂停其在吴中区一年的环评业务。二是全面公开在吴中区环保局备案的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的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