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14
为全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工作,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吴中区环保局三项措施力推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局长,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内容全面覆盖。公开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等27项内容,包括环保审批、环境管理、环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太湖水环境保护等多个环境领域,在局门户网站按照更新时限要求定期进行公开。
三是督查跟进到位。每月对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书面通报,督促局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更新,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