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组织举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培训

发布日期:2014-12-30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宣传新环保法的法律条文,区环保局在各镇(区、街道)组织开展对企业单位的轮训工作,累计培训14场次,20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4000余人参加了培训。“按日计罚”、“罚款上不封顶”、“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等关键词,引起参训人员的共鸣。通过集中培训,促使企业了解掌握新环保法,增强依法依规排污的责任感,摒弃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思维导向,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尽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