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14
为提高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吴中区环境监察大队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效能。 内部管理“制度化”。 出台《吴中区环境监察大队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分工与职责,实行以2年为周期的轮岗制。目前,首批内部轮岗人员已全部到位,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衔接和推进。 区域监管“网格化”。 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成若干组,分别对应若干片区,并与其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确保网格划分明晰,责任到岗到人,不留监管死角。 环境监察“精细化”。 做到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跟踪追查三个环节的执法“精细化”,确保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污染防范“常态化”。 对新改扩建项目,加强全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努力“不欠新账”;对重点企业,强化整改监督,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多还旧账”;加强后督查工作,杜绝违法排污企业死灰复燃,建立完善全程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