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态文明考核全省第一

发布日期:2013-08-06

苏州日报讯(记者 蒋丽英)按照《江苏省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生态省建设)考核细则》,省生态办组织有关部门从“总体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对全省13个省辖市进行了201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我市得分为373.6分,位列全省第一。
2012年度,我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并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首批试点城市。今年,我市又确定了“四个百万亩”、阳澄湖生态优化、生态园建设、十万亩湿地建设、河道水质提升、东太湖综合整治、吴淞江流域整治、大气清洁、土壤山体修复、垃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等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到2020年,这些工程计划总投资达1042亿元。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和带动,我市将力争用5至8年的时间,使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根本性改善。  经过省生态办的综合考核,我市201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总得分为 373.6分(满分400分),其中“总体目标”得分为135.8分、“重点工作”得分为183.3分、“保障措施”得分为54.5分,总分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位列第一。在考核中,省生态办也提出,苏州尚需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污泥规范化处置率,全面完成新建建筑的节能工作,强化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危废非法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