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2-12
各镇(区、街道)环保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各有关单位都必须进行申报登记。现将2011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辖区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民营企业等有关单位。
二、申报时间区间和申报时限:
时间区间:本次申报登记数据统计时间为一年,区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申报时限:201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三、申报主要内容:
2010年度全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
(二)网上申报方式采用“苏州市环境业务协同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22.92.146.59/ebcm_net_sz)。
(三)书面申报:企业(或单位)在网上申报确认并打印“登记表”和“2011年度固废(危废)管理计划”后盖章签字,然后提交给吴中区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吴中区龙西路257号)。
(四)申报登记程序:企业(或单位)登录后选择“固体废物网上申报”→“产生单位网上申报”和“管理计划”在线填报确认。
凡逾期未办理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手续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联 系 人: 金锡男 金增英
联系电话:65629932 66052472。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