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4-09-15

一. 2014 年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苏州科学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绿色发展、改革活力、民生福祉”的方针,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打造吴中环保亮点,破解环保难题,为实现“吴中明天更美好、更美丽”而不懈努力。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 2014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 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4 年环保局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四是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 2014 年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预算的编报原则

1. 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提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 、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政府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尽可能相吻合。

3 、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 、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 、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 2014 年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直属预算单位共 4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为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共 3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1 个,为苏州市吴中区环境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分别为吴中区环境监测站和吴中区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二)收入科目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指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在部门预算内安排的财政拨款(补助)数。

(三)支出科目

1. 节能环保支出,指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上述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基础设施修缮、设备购置等工作和环境污染防治的支出 1721.2 万元。

2. 医疗卫生支出,指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80.10 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指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60.79 万元。

(四)收支内容

2014 年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总预算收入 1962.09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 1962.09万元;支出总预算 1962.0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2.09 万元,项目支出 770 万元:主要是网络维护及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维护、执法办案、大气自动站设备添置及维护、东山大气站建设、购置监测专业仪器、环境监测监控运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