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8-05
办公室
主要职能
拟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政务公开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督办机关文电、行政会议、政务信息和档案管理等文秘工作 。归口管理、督办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保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安全、接待、老干部服务等后勤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行政表彰工作。负责办理局系统的党组织建设、群团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
电话: 65271151
传真: 65637292
电子邮箱: szwzhbj@sina.com
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能
负责办理局系统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的日常事务工作。制定局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总结。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规履行党的纪检工作职能、监察工作职能。承办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具体事务。负责受理或有关部门转来的信件,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接待来访,受理相关信访,并根据有关规定和领导指示,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办理权限内的行政处分,以及党纪处分提议的具体事项。加强局内部督查制度,定期督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电话: 66053589
财务科
主要职能
加强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环保专项资金资金、污染防治资金和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排污费、监测收费、罚没款等各项财政收入。承担部门预、决算及经费管理等相关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的汇编、分析、上报、和存档工作。负责全系统领导的离任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
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 66056966
信息科
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区环境信息工作,负责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与管理;承担环境信息各类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负责环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定期分析自动监控、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和区政府网站的对接,承担吴中环保网站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涉及信息设备、耗材的质量管控。负责涉及网络、信息保密工作。负责和区信息中心的衔接,完成区信息中心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
电话: 65273152
综合计划科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环境规划、区划的技术审核;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负责对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竣工验收。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全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区环境科技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环保产业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化工园区管理相关工作
电话: 65252942
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国家、省、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并牵头组织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做好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督查、迎检、考核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牵头组织监督、检查、通报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大气污染源督查“第三方”专业调研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题反馈和曝光,并组织后督查;编制全区涉重企业污染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编制重金属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并负责推进、考核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年度减排计划和应急计划,负责指导推进督查,做好年中、年底的核查核算以及上级环保部门的减排督查和市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工作,编制环境统计年报;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工作;负责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负责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及绩效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及减排统计工作;牵头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对国控重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发布等工作;做好局三定方案内(不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科工作内容)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好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电话: 66052472
宣教法制科
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绿色创建工作;拟定环境教育规划、计划和年度宣传活动计划。
负责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发布全区重大环境保护新闻。组织起草本区地方性环境保护规范性行政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法制、环境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研究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组织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审查工作 ;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环境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发布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负责全区环保系统信息工作,定期出刊环保信息月刊,负责环保信息上报。
电话: 66052839
水污染防治科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区关于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指导实施辖区内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各有关单位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和任务。、负责区域内水质水源保护,划定水质水源保护区。负责全区各镇、区(街道)行政交界断面、主要河道水质状况监控工作,并指导和督促各镇、区(街道)完成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国家、省争取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工作。承担区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电话: 66505009
太湖水环境应急督查科
主要职能
定期组织对全区各有关部门和镇(区、街道)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督查。组织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治污工程和区级太湖水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效益的督促检查。参与对各成员单位年度治太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组织协调指导影响辖区内太湖水环境质量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协调全区范围内蓝藻和“湖泛”大面积爆发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太湖水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承办太湖水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电话: 66058507
生态文明建设科
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及考核办法、年度实施计划及考核评分表,将国家、省、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并牵头组织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做好省、市级对吴中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日常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推进生态文明镇、村创建;负责编写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白皮书;组织编制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组织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及考核工作,配合财政部门监督生态红线补偿资金使用;负责做好生态红线保护省市级考核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光福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做好指导、推进、督查、通报、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做好连片整治工作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检查、考核、审计等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创建、督查及考核工作;承担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电话: 66058392
环境稽查科
主要职能
制定全区环境稽查制度、年度稽查工作计划,提出全区环境执法计划的重点工作目标:对全区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重点指导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行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稽查;依法履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工作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及时向宣教法制科提出强制执行的建议;对重点行政处罚案件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进行后督察,制作后督察笔录和后督察情况报告,并交宣教法制科作为案卷材料存档;对挂牌督办、区域性等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进度进行稽查;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区排污收费、排污申报工作进行稽查;)配合宣教法制科做好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交和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移送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室对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全区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66054265
环境监察大队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受吴中区环境保护局(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委托,对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组织对建设项目 “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现场监察。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和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和环境稽查工作。组织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农村生态的环境监察;承担国家明确的生态监察工作,负责对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吴中区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的受理和调处工作及与“110 ”、 12345 联动工作,管理全区 12369 举报热线,负责环境污染信访的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受理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汇总以及编报工作。负责环境监察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和自动化信息、数据的存储、查 询与管理使用工作。管理排污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电话: 67083090
地址: 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号
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能
开展环境质量 (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噪声 ) 的监督调查监测,开展环境质量(地表水、大气)的自动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有效性审核监测;承担各种环境及污染源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任务。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对本区环境质量及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为政府环境状况信息公开提供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的验收监测任务。承担环境应急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信访的监测。承担各类为社会提供环境科技服务及其他委托监测。
电话: 67087960
地址: 吴中东路101号
核与辐射和固管中心
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初审和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转让核准的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验收的预审工作。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核污染或辐射信访投诉、违法案件、突发事故的调查和处置。负责辖区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测。负责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口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及电子元器件拆解单位进行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口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危废产生单位的危废管理计划、危废月度申报及危废转移计划进行核查与审批。负责对辖区内城镇集中式水处理污泥的产生、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固废信访投诉、违法案件、突发事故的调查和处置。负责组织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自行监测和监督监测。
电话: 65629932
地址: 吴中经济开发区苏街198